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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服务
助残项目信息_____康复服务项目
文章来源:残联办公室       作者:李豪杰       发布日期: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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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救助服务项目类别

(一)手术类 

10-15岁视力残疾儿童眼科手术(包括白内障、青光眼斜视、眼睑疾病、角膜疾病、结膜肿瘤疾病等);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0元/例。

2、0-15岁肢体残疾儿童肢体矫治手术;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人。

3、0-6岁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0元/人。

备注:上述是针对贵阳市户籍人员项目标准;对非贵阳户籍持贵阳居住证的0-6岁残疾儿童,按省级政策标准给予救助。

 

(二)康复训练类

1、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90元/人·年

2、0-15岁低视力残疾儿童视功能训练: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

3、0-15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4000元/人·年。

4、0-15岁肢体(脑瘫)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4000元/人·年。

5、0-15岁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4000元/人·年。

6、0-15岁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4000元/人·年。

备注:上述是针对贵阳市户籍人员项目标准;对非贵阳户籍持贵阳居住证的残疾儿童,其可享受救助服务年龄段为0-6岁,且补助标准最高为12000元/人·年

(三)康复辅具类

1、低视力残疾人适配助视器;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

2、普及型大腿、小腿假肢和矫形器装配;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例。

3、0-15岁听力残疾儿童适配助听器;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9000元/人。

4、贵阳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助标准按《贵阳市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办法》有关标准。

备注:上述是针对贵阳市户籍残疾人员项目标准;对非贵阳户籍持贵阳居住证的0-6岁残疾儿童,按省级政策标准给予救助。

(四)其他基本康复(贵阳市户籍残疾人)

1、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和住院救助;住院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4000元/人·年。

2、残疾人基本康复(支持性)服务;

 

二、项目有关说明

(一)服务申请程序:凡需要以上康复项目服务的残疾人,残疾人或(监护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自愿提出申请,申请经审核符合项目条件的,由各有关残联组织实施并按规定给予提供康复救助及费用补助服务。

(二)服务咨询电话:贵阳市残联康复部:0851-85847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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