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法律
救助公益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为不断提高残疾人法律救助保障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现邀请合格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
残疾人法律救助公益服务暨涉残信访维权维稳服务事项。
二、资格条件
申请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国家规定相应类别的营业执照、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没有因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被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理;
(五)贵阳市外法律机构需在贵阳市有固定经营场所;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送资料要求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相关从业证书和资格文件等。
1.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律师事务所简介;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
4.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相关从业证书和资格文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选取程序
主要程序包括:信息发布、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比选、研究确定。
五、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3日—8月27日12:00时。
比选时间:2019年8月27日下午16:00。
报名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与毓秀路交叉口、立阳大夏3楼市残联办公室。
联系人:张元毅
联系电话:0851-85832240。
六、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将于2019年8月28日在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官方网站公示。
(公示期间有异议,监督电话:0851-85827484)
七、其他事项
1、参加比选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比选活动,被确定的机构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选定的机构应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业务,并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八、公告未尽事宜由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解释。
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8月22日
“残疾人法律救助公益服务暨涉残信访维权维稳服务事项”服务报价表 | ||||
报价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 | |||
服务类别 | 报价相关事项要求和说明 | 报价 | 备注 | |
报价说明 | 报价 | |||
法律专业人员“座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公益服务 | 1、统筹安排法律专业人员(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服务执业证件),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市残联“座诊”提供法律服务,即为残疾人来访来信来电的涉残涉法事项提供法律援残公益服务,在服务中开展普法宣传和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简单法律文书等法律援残服务。2、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法律援残服务,并在服务工作中按照有关保密要求保护好服务对象的隐私。 3、在残疾人信访案件符合贵阳市法律援助规定相关条件且案件当事人拟申请法律援助服务的,协助和指导案件当事人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服务。4、做好所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台账。 | 按“座诊”每个工作日多少元(人民币)报价。 | 元/ “座诊”工作日 | 此报价是:在公益服务为主、有偿服务为辅的基础上,残联按法律专业人员“座诊”工作天数,给予费用补贴。报价每日不能高于230元。 |
对涉残涉法事项(除咨询服务外)提供优惠、优质的法律服务 | 对残疾人或涉残家庭自愿请求贵单位及残联协调提供其他涉残涉法事项律师法律援助服务(除法律咨询)时,贵单位及协调指派的律师应本着弘扬志愿助残服务精神积极为残疾人提供优惠、优质的法律服务。 | 对此类需要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涉残涉法案件的优惠幅度是多少? | 承诺对每个案件每个诉讼阶段收费的优惠额度达到市场同类案件价格的百分之 以上。 | 适用于:对残疾人或涉残家庭自愿申请法律救助服务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法定要件的涉残涉法信访矛盾纠纷案件,在申请人需要律师参与(除法律咨询以外)且申请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支付全额律师服务费的情况。 |
为残联日常工作事项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就残联在日常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方面问题事项,免费给残联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是否愿意免费义务提供此项法律咨询服务?报价填“是”或“否”。 | ||
积极参与其他法律援残相关服务 | 按照残联开展残疾人普法宣传以及涉残专项法律调查服务工作等需要,以优惠价格(同市场价相比较)给残联提供相应服务。 | 是否自愿以优惠价格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报价填“是”或“否”。 | ||
说明:1、此表由报价单位按相关要求自行填写报价,市残联将根据各单位报价情况确定中标单位。如果报价单位有另行要说明的与报价有关其他事项,可附上说明并与此报价表一同报送。 2、法律专业工作者“座诊”提供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的办公点,设在报价时点的“贵阳市残联机关”地点。 3、本《残疾人法律救助公益服务事项》服务内容采购的服务时段为“三年”期,但服务合同协议应一年一签。 4、对所有参与提供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不仅限于本表所涉内容)内容,如有涉及有任何单位(或个人)隐私或秘密的,要按国家相关要求作好保密工作。 | ||||
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