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露先生/女士:
您2025年5月30日提交的信访事项(编号52202505300026)中,关于残保金未足额缴纳的问题,我们于2025年6月11日接到案件转办, 2025年6月13日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将于2025年8月12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您。因您无具体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现依法公告送达,至公告之日起视为送达。在此期间,您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将不重复受理。特此告知。
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6月19日
(联系电话:13765187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