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残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告》 (黔残联发〔2023〕6号)文件要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即将截止,请未完成认证的企业抓紧时间认证,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温馨提示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逾期未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对未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安置残疾人未达到1.5%比例的贵阳贵安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央部署、外省市驻筑单位)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模板中进行网上申报或者选择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申报。不需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也要进行“零申报”。
温馨提示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期为3月1日至10月31日,逾期未参加认证的,视为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将全额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贵阳贵安行政区域内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认证(操作指南请到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官网下载)。
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
2023年9月26日